电气工程学院第五聘期上岗条件
一、教授(一到四级岗)
(一)一至三级,按照学校上岗条件执行。
(二)四级(院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上有一定贡献,为该学科的专业带头人或为主要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教学带头人;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专业主干课或基础课,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
3、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中2条的教授:
(1)主持1项或参加(前二名)2项省部级及其以上指令性科研课题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0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验收、结项)的科研成果有1项达到国内领先(社科成果评价A或B级)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二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4)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有2篇被SCI、EI(期刊)收录(其中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
(5)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1部国家规划教材。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个人引进科研经费:工科30万元;管理15万元;理科12万元;文科8万元。
(8)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9)上聘期教学质量评价,有2/3及以上考核排名在学院前20%。
二、副高(五到七级岗)
(一)五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上有一定贡献,为该学科的专业带头人或为主要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教学带头人;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
3、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副高职专业技术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中的3条:
(1)至少主持1项或参加(前三名)2项省部级及其以上指令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0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研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期刊)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学术论文。
(5)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6)作为第一发明人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8)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9)个人引进科研经费25万元。
(10)上聘期教学质量评价,有1/2及以上考核排名在学院前20%。
(二)六级:
1、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为该学科的学术骨干;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
3、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中的3条:
(1)至少主持1项或参加(前三名)2项省部级及其以上的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研人(前五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厅局级科学技术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在我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期刊)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5)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6)作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奖或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8)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前三名),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学校示范课堂主讲教师,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9)个人引进科研经费15万元。
(10)上聘期教学质量评价,三年平均排名在学院前50%。
(三)七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中有一定贡献;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
3、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中2条的副教授:
(1)至少主持1项或参加(前三名)2项省部级及其以上的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研人(前五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厅局级科学技术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在我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教师。
(4)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期刊)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5)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6)作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奖或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8)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前三名),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学校示范课堂主讲教师,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9)个人引进科研经费10万元。
(10)开发和研制实验室设备的负责人,并在实践教学中使用(至少3个班/年)的教辅人员,或上聘期教学质量评价三年平均排名在学院前50%。
三、中职(八到十级岗)
(一)八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中有一定贡献;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
3、教学科研方面,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中3条的讲师:
(1)至少主持1项厅局级及其以上指令性科研课题,或至少参加(前三名)1项省部级及其以上指令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研人(前五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厅局级科学技术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在我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奖的教师。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期刊)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5)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6)作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8)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前三名),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学校示范课堂主讲教师,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9)个人引进科研经费10万元,或教学评价在前30%(各系排序),或教学工作量在前30%(各系排序),实验设备管理、实验室日常管理与设备维修的工作以及实验室开放等工作工作量在前30%(实验中心排序)。
(10)开发和研制实验室设备的负责人,并在实践教学中使用(至少3个班/年)的教辅人员。
(二)九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中有一定贡献;
2、每年至少承担两门本科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较高;
3、教学科研方面,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中2条的讲师:
(1)至少主持1项厅局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或至少参加(前三名)1项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研人(前五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作为主研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厅局级科学技术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在我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奖的教师。
(4)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期刊)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5)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至少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6)作为主要发明人(前三名)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8)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前五名),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前三名),或学校示范课堂主讲教师,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前三名)。
(9)个人引进科研经费5万元,或教学评价在前50%(各系排序),或教学工作量在前50%(各系排序),或实验设备管理、实验室日常管理与设备维修的工作以及实验室开放等工作工作量在前50%(实验中心排序)。
(10)任中级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5(2001年12月31 日以前)年以上。
(11)开发和研制实验室设备的负责人,并在实践教学中使用(至少3个班/年)的教辅人员。
(三)十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中有一定贡献;
2、每年至少承担两门本科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研究或科研活动;
4、任现职以来,有一定科研业绩的中级专业技术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
四、初职岗位(十一级岗)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上有一定贡献;
2、每年至少承担两门本科生课程,或独立指导一门本科生实验;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
4、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五、补充说明: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以上的教师可聘为五级岗:
(1)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2)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二区论文的作者。
(4)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50万元厅局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50万元横向课题的负责人。
2、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15(2001年12月31 日以前)年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聘为六级岗: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上有较突出贡献,第四聘期完成的科研工作量不低于30分值/年。
(2)在学生工作、实验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职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以上的教师可聘为八级岗:
(1)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2)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三区论文的作者。
(4)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厅局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00万元横向课题的负责人。
4、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0年(1996年12月31 日以前)年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聘为八级岗:
(1)在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上有较突出贡献,第四聘期完成的科研工作量不低于15分值/年。
(2)在学生工作、实验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六、备注:
1、以上科研业绩均应署名河北科技大学。
2、引进经费以到电气学院帐上为准。
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首次聘任不低于8级岗,引进人才保护期为18个月,在职博士6个月,过了保护期按实际业绩聘岗。
4、业绩(第四聘期)起止时间:2013.1.1-2015.12.31。
5、专著和统编教材以学校科研处认定为准。
6、被EI或SC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视为中文核心期刊,一次学术会议论文只记1篇。
7、所有完成的成果必须是厅局级及其以上。
8、科学技术奖或教学成果奖中:三等奖的前三名等同于二等奖的前五名、一等奖的前七名;三等奖的第一名等同于二等奖的前三名,一等奖的前五名。
9、指导学生获奖指的是: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竞赛、航模锦标赛、节能减排大赛、“创青春” 创业大赛、机器人比赛、“互联网+”大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高等学校网络技能大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10、教学质量评价良好指的是:学生课堂教学评价,排名在学院前60%或教学评价分数在80分及以上的。
11、考虑第四聘期实际情况,第四聘期教学质量评价以学生评价分数为准。
12、辅导员年终考核和聘期考核按照管理岗述职考核。
13、科研项目、教研项目和质量工程等限第四聘期新增加的或评审验收的。
14、在同时满足上岗条件的情况下以资历优先。
15、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包括: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校级精品在线课程、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16、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包括: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精品在线课程。
一、教师岗位年度考核的原则
年度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时进行;教师岗位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两部分,分别按学校量化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1、年度考核采用目标考核的办法,教学、科研分别考核计分。教学、科研考核得分分别达到合格分数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岗位津贴和业绩补贴的重要依据。考虑到科研工作的特殊性,科研业绩在聘期内可年度间结转,聘期间不可结转,聘期考核后一并结算;年度教学考核不合格,自下年度起按月扣发基础奖励绩效工资的20%,且下调一级或一档基础奖励绩效工资。
2、合格分数线
院聘各类各级岗位教师年度考核教学合格工作量为300学时,最低教学工作量为240学时;
科研合格分数和最低分数线教师岗如下表所示:
科研合格分数和最低分数线教辅岗如下表所示:
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教学事故,则教学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3、最低分数线
教学、科研年度考核达不到合格分数线时,在完成最低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上,教学工作量与科研分值可以互相折抵(1科研分=3学时),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最低学时和科研最低分者,两者考核得分不得互相冲抵,考核视为不合格。
4、对于组织委派外出学习的教师,外出学习在三个月以内者,按全年考核,考核合格发全年奖励绩效工资;外出学习超过三个月者,可根据其业绩分别按半年或一年考核,考核合格享受相应的奖励绩效工资,不参加考核者,不发奖励绩效工资。
5、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及任职条件,确定教师下一聘期聘任的岗位级别。
(一)一至三级,按照学校上岗条件执行。
(二)四级(院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上有一定贡献,为该学科的专业带头人或为主要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教学带头人;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专业主干课或基础课,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
3、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中2条的教授:
(1)主持1项或参加(前二名)2项省部级及其以上指令性科研课题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0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验收、结项)的科研成果有1项达到国内领先(社科成果评价A或B级)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二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4)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有2篇被SCI、EI(期刊)收录(其中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
(5)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1部国家规划教材。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个人引进科研经费:工科30万元;管理15万元;理科12万元;文科8万元。
(8)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9)上聘期教学质量评价,有2/3及以上考核排名在学院前20%。
二、副高(五到七级岗)
(一)五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上有一定贡献,为该学科的专业带头人或为主要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教学带头人;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
3、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副高职专业技术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中的3条:
(1)至少主持1项或参加(前三名)2项省部级及其以上指令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0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研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期刊)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学术论文。
(5)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6)作为第一发明人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8)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9)个人引进科研经费25万元。
(10)上聘期教学质量评价,有1/2及以上考核排名在学院前20%。
(二)六级:
1、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为该学科的学术骨干;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
3、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中的3条:
(1)至少主持1项或参加(前三名)2项省部级及其以上的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研人(前五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厅局级科学技术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在我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期刊)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5)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6)作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奖或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8)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前三名),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学校示范课堂主讲教师,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9)个人引进科研经费15万元。
(10)上聘期教学质量评价,三年平均排名在学院前50%。
(三)七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中有一定贡献;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
3、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中2条的副教授:
(1)至少主持1项或参加(前三名)2项省部级及其以上的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研人(前五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厅局级科学技术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在我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教师。
(4)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期刊)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5)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6)作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奖或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8)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前三名),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学校示范课堂主讲教师,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9)个人引进科研经费10万元。
(10)开发和研制实验室设备的负责人,并在实践教学中使用(至少3个班/年)的教辅人员,或上聘期教学质量评价三年平均排名在学院前50%。
三、中职(八到十级岗)
(一)八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中有一定贡献;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
3、教学科研方面,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中3条的讲师:
(1)至少主持1项厅局级及其以上指令性科研课题,或至少参加(前三名)1项省部级及其以上指令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研人(前五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厅局级科学技术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在我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奖的教师。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期刊)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5)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6)作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8)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前三名),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学校示范课堂主讲教师,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9)个人引进科研经费10万元,或教学评价在前30%(各系排序),或教学工作量在前30%(各系排序),实验设备管理、实验室日常管理与设备维修的工作以及实验室开放等工作工作量在前30%(实验中心排序)。
(10)开发和研制实验室设备的负责人,并在实践教学中使用(至少3个班/年)的教辅人员。
(二)九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中有一定贡献;
2、每年至少承担两门本科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较高;
3、教学科研方面,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中2条的讲师:
(1)至少主持1项厅局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或至少参加(前三名)1项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的横向课题。
(2)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其以上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有2项达到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
(3)作为主研人(前五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作为主研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厅局级科学技术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在我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奖的教师。
(4)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期刊)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5)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至少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6)作为主要发明人(前三名)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8)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前五名),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前三名),或学校示范课堂主讲教师,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前三名)。
(9)个人引进科研经费5万元,或教学评价在前50%(各系排序),或教学工作量在前50%(各系排序),或实验设备管理、实验室日常管理与设备维修的工作以及实验室开放等工作工作量在前50%(实验中心排序)。
(10)任中级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5(2001年12月31 日以前)年以上。
(11)开发和研制实验室设备的负责人,并在实践教学中使用(至少3个班/年)的教辅人员。
(三)十级: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中有一定贡献;
2、每年至少承担两门本科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教学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研究或科研活动;
4、任现职以来,有一定科研业绩的中级专业技术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
四、初职岗位(十一级岗)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上有一定贡献;
2、每年至少承担两门本科生课程,或独立指导一门本科生实验;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
4、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五、补充说明: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以上的教师可聘为五级岗:
(1)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2)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二区论文的作者。
(4)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50万元厅局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50万元横向课题的负责人。
2、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15(2001年12月31 日以前)年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聘为六级岗:
(1)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上有较突出贡献,第四聘期完成的科研工作量不低于30分值/年。
(2)在学生工作、实验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职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以上的教师可聘为八级岗:
(1)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2)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三区论文的作者。
(4)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厅局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00万元横向课题的负责人。
4、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0年(1996年12月31 日以前)年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聘为八级岗:
(1)在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上有较突出贡献,第四聘期完成的科研工作量不低于15分值/年。
(2)在学生工作、实验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六、备注:
1、以上科研业绩均应署名河北科技大学。
2、引进经费以到电气学院帐上为准。
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首次聘任不低于8级岗,引进人才保护期为18个月,在职博士6个月,过了保护期按实际业绩聘岗。
4、业绩(第四聘期)起止时间:2013.1.1-2015.12.31。
5、专著和统编教材以学校科研处认定为准。
6、被EI或SC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视为中文核心期刊,一次学术会议论文只记1篇。
7、所有完成的成果必须是厅局级及其以上。
8、科学技术奖或教学成果奖中:三等奖的前三名等同于二等奖的前五名、一等奖的前七名;三等奖的第一名等同于二等奖的前三名,一等奖的前五名。
9、指导学生获奖指的是: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竞赛、航模锦标赛、节能减排大赛、“创青春” 创业大赛、机器人比赛、“互联网+”大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高等学校网络技能大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10、教学质量评价良好指的是:学生课堂教学评价,排名在学院前60%或教学评价分数在80分及以上的。
11、考虑第四聘期实际情况,第四聘期教学质量评价以学生评价分数为准。
12、辅导员年终考核和聘期考核按照管理岗述职考核。
13、科研项目、教研项目和质量工程等限第四聘期新增加的或评审验收的。
14、在同时满足上岗条件的情况下以资历优先。
15、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包括: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校级精品在线课程、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16、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包括: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精品在线课程。
电气工程学院第五聘期年度岗位考核办法
为增强教师岗位责任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细则。一、教师岗位年度考核的原则
年度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时进行;教师岗位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两部分,分别按学校量化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1、年度考核采用目标考核的办法,教学、科研分别考核计分。教学、科研考核得分分别达到合格分数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岗位津贴和业绩补贴的重要依据。考虑到科研工作的特殊性,科研业绩在聘期内可年度间结转,聘期间不可结转,聘期考核后一并结算;年度教学考核不合格,自下年度起按月扣发基础奖励绩效工资的20%,且下调一级或一档基础奖励绩效工资。
2、合格分数线
院聘各类各级岗位教师年度考核教学合格工作量为300学时,最低教学工作量为240学时;
科研合格分数和最低分数线教师岗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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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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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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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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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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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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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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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合格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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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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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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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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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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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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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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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最低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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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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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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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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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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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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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合格分数和最低分数线教辅岗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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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
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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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
7级
|
8级
|
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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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合格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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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5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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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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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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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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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最低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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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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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教学事故,则教学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3、最低分数线
教学、科研年度考核达不到合格分数线时,在完成最低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上,教学工作量与科研分值可以互相折抵(1科研分=3学时),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最低学时和科研最低分者,两者考核得分不得互相冲抵,考核视为不合格。
4、对于组织委派外出学习的教师,外出学习在三个月以内者,按全年考核,考核合格发全年奖励绩效工资;外出学习超过三个月者,可根据其业绩分别按半年或一年考核,考核合格享受相应的奖励绩效工资,不参加考核者,不发奖励绩效工资。
5、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及任职条件,确定教师下一聘期聘任的岗位级别。
第五聘期电气学院院聘教学科研岗申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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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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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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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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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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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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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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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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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硕导或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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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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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聘岗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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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岗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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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教学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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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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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科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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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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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
折抵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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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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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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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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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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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聘期任课情况及教学质量评价
上聘期任课情况及教学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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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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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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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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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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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教学质量评价平均排需百分比(高级职称按院排名,中级职称按系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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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系排名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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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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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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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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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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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期教学质量评价排序百分比(高级职称按院排名,中级职称按系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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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导学生科技活动中的获奖情况等与本次聘岗相关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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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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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主
要
业
绩
主
要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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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参研的指令性教学科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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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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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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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来源及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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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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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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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横向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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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持课题年均到校经费累积(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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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成果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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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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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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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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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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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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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期刊及高水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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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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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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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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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录或摘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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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要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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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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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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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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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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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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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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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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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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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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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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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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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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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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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目标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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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满足 级岗任职条件的第 条。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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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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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满足 级岗任职条件的第 条。
系(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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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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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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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表格可以根据内容多少扩展;
2、著作类别指学术专著、国家级规划教材、统编教材等;
3、本表纸介版一份填写完整系(部门)意见填写完整后交学院办公室(A322)同时提交电子版。